浅谈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法制建设历程
——写在第二轮清理整顿之际 甄岩
提升传统流通方式、具有投资属性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注定是个话题不断、故事不断、争议不断的行业,其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也从未脱离过监管部门的视线。从2002年出台、2003年7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到2005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也更加明确,从而使这个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与壮大;从2009年1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的232号文,到2010年初商务部频发的《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六条),其目的在于规范指导此类市场的发展方向,发挥优质高效的为现货市场及实体经济服务的积极作用。国家多部委相继对同一个行业出台行政规范文件,“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此举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行业的影响可谓深远,其监管意义在于从总量上控制整个行业的盲目发展、过度投机、脱离实体经济的乱象,期望以规范稳健的交易组织服务实体经济。
在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发展进程中,2011年的大宗交易市场遭遇了规模最大、历时最长的第一次清理整顿。2011年11月,国务院对各省市政府以及各部委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严格行业准入门槛,规定从事保险(放心保)、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必须经由其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等等。其目的是让此类市场回归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属性,防范规模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引导市场向现货产业服务方向发展,使大宗现货交易走入常态化、正规化的管理正轨。
商务部、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于2013年11月联合发布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以及证监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等六部委于2013年12月23日下发的《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意味着电子交易市场行业进入到强监管时代。
在经历两年多的清理整顿之后,时值今日,除天津市和云南省外,其他省份对前期开业的市场均已整顿完毕,且开始审批新的电子交易中心。
当前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的严查全国部分交易场所的行动,让这个刚刚平静的行业再起波澜。这次行动,表面看来是由白银市场引发,实际上是第二轮清理整顿的开始。2014年初公安部就已进行了部署和侦查,并开始收集证据。这次由公安部主导的第二轮清理整顿可谓执法力度空前,之所以如此,笔者认为,主要有
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首先是第一轮清理整顿中一些不正规市场关闭导致的客户投诉、报案。
其次是去年下半年第一轮清理整顿接近尾声后涌现出大量的无任何资质的三无市场(也被称为黑平台),进行违规炒作、过度投机以及弃盘等行为导致的客户群体事件及报案。
再者是近年来以交易市场专家、专业运营团队面目出现的诈骗团伙,欺骗交易市场股东、坑害市场客户,得手后金蝉脱壳。如前几年比较活跃的吴X,现已被法办。
还有是由于近年来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迅速,人才缺乏。一些以前混迹于黑平台的从业者摇身一变,加入到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行业。如华夏商品交易所郭远峰潜逃后散布在全国各地的代理商、地下炒黄金、白银、外汇的从业者。在这些人主导的交易市场中,有部分人急于赚快钱,使用一些以前惯用的骗人手段,成为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行业的害群之马。这类交易场所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很难顺利过关。
第二轮的清理整顿以公安部5月份开始对部分市场进行立案调查、突击检查为标志,据悉目前已有近60家交易场所正在被配合调查或查封,其中东方鼎盛、辽宁亚东、南京亚太化工,已有部分人员被扣押,同时还有多家提供资金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技术服务的软件公司被要求协助调查。
一些大牌的政府、国资企业以及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交易市场如渤商所、全国棉花、甬商所、平安交易所、浙江新华大宗等至今未受到影响。
纵观以上种种,笔者认为,监管部门每一次对于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出手,都是这个行业重新洗牌、规范治理、优胜劣汰的过程;是国进民退的趋势;每一次清理整顿过后都是这个行业又一次的繁荣与扩张。因此我们有理由坚信,在不断经历法制化建设洗礼过程中的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必将会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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